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深入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公共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检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要求就诊和陪诊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看行程码;就诊人员必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到不聚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严查用于传染病防控的消毒产品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对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个体诊所和个人,将依法予以相关卫生行政从严处罚。
二是检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和一米线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通风和消杀工作。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2家,公共场所33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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