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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科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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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科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赣南科学院是按照中共365bet体育在线:市委、365bet体育在线-【官网直营】(赣市字[2005]34号文件精神组建的,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为保障赣南科学院科学管理,高效运行,提高综合研究与开发应用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赣南科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为赣南科学院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赣南科学院名称和所在地

中文名称:赣南科学院

英文名称:Gannan  of  Academy  Sciences  缩写GNAS

网址:www.gnas.cn

登记注册地址:365bet体育在线:市章贡区章贡路38号

第四条  赣南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的方向,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应用开发研究,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应用开发的科技问题。

2、坚持科研与推广并举,着重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科研成果的市场利用率。

3、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对重大的科技问题发表专业性学术意见与评议。

4、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开放的科学技术研究基地。

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  赣南科学院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理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业务上接受市科学技术局的指导。

第六条  赣南科学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院长、副院长由市人民政府任(聘)用。

第七条  理事会是赣南科学院的决策机构。

1、理事会由市政府批准,理事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果业局、市林业局、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赣南医学院、365bet体育在线:有色冶金研究所等单位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科技的副市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科技的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局长担任,理事由成员单位推荐。

2、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1)审定赣南科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方向。

(2)对赣南科学院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3)协调有关部门关系,为赣南科学院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4)审议其它重要事项。

3、理事长的职责。

(1)主持理事会的工作。

(2)召集理事会会议。

第八条  院长或委托常务副院长全面负责赣南科学院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全面管理赣南科学院各项工作,向理事会负责。

(2)提出赣南科学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3)每年向理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4)筹集赣南科学院经费。

(5)制定赣南科学院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条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并对院长负责。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赣南科学院由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的直属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研究所)和院部机关组成,研究所为市级科研机构。其主要任务是:

(1)主要进行开发应用与推广的科技创新活动,不断创造出公益性的科技产品,推广先进技术与产品。

(2)积极争取并高质量完成国家、地方和企业委托的各项科技创新项目,加强知识传播和成果转化。促进我市科技产业化。

第十一条  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聘)用。所长对赣南科学院院长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赣南科学院的发展计划和和总体要求,围绕我市“六大主导产业,四大优势集群产业”的发展,研究制定本所的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院管理制度,建立体现“职责明确、开放有序、评价科学、管理规范”原则的研究所法人治理机构,实施有效管理。

(3)履行法定代表人相应的职责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赣南科学院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科研开发部(合作与信息部)、财务部。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院内综合协调、合理组织、文电处理、信息调研、科技宣传、机要档案;负责内外接待,制订实施院内规章制度,后勤事务及资产管理;负责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2)根据国家技术发展方向,围绕我市优势产业,研究制订科研规划,指导协调直属科研所科研开发及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直属科研所的科技体制改革以及科技中介的管理工作。

(3)负责直属科研所科学事业费管理工作,编制院科研费用的预、决算;监督、调控经费的使用管理以及院内行政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章  科技管理

第十三条  赣南科学院科技管理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与计划的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科研基地与科技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与成果转化、科技评价、科技信息共享与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  赣南科学院设立和组织科技创新项目,解决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第十五条  赣南科学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与交流,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开展广泛合作,通过构建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承担科研项目,联合培养人才、共建研发机构、创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五章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第十六条  赣南科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在公平竞争中识别人才,在创新实践中培育人才,在事业发展中凝聚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管理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第十七条  赣南科学院及其直属科研所实行以聘用制为主的用人制度,以及科研项目招标制度面向市内外公开招聘科技创新人才,并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赣南科学院对直属科研所的人事实行直接管理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险制度。

第十九条  赣南科学院通过决策引导与制度管理,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成果与社会生产要素相结合,积极参与全民创业活动。(具体办法由各研究所制订)。

第六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赣南科学院依据财政制度,建立有利于集成资源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改善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环境,有利于吸引和激励创新人才,有利于科技创新和转化的资源配置、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赣南科学院建立以研究所发展需求和绩效为主要依据的资源配置制度,对发展迅速,有创新贡献的研究所,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支持。实现全院各类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第二十二条  建立以市级财政拨款为基础,有效集成外部资源的收入预算制度,院、所两级全部收入均应纳入预算控制范围。收入主要来源包括市财政拨款,承担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及企业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社会捐款以及其它经费,建立合法、透明、规范、科学且具有强约束力的支出预算制度。为形成合力向上级争取项目,并对项目进行追踪服务,协调管理,直属科研所通过院向上级争取的各类科研项目资金(基金),院将收取10%的项目管理费。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5%用作项目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赣南科学院采取院、所两级预算管理模式。院负责全院财政预算资金的筹集、配置与调控,宏观指导并检查督促研究所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院、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科技事业发展中经济保障作用。单位法人代表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赣南科学院对占有、使用和控制的国有资产,按照资产属性,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占有、使用和控制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院、所两级分级监督的管理体制,保证非经营性资产的完整;对占有、使用和控制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体现事企分开、产权监管、分级营运原则的管理,实现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五条  赣南科学院依法接受市政府财政、审计和税务稽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及时修改。赣南科学院各级机构制定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并根据本章程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赣南科学院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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